1、我国环境与发展的十大对策 实行持续发展战略。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认真治理城市“四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推广生态农业,植树造林,加强生物保护。大力推进科学进步,加强环境科学研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2、中国在1992年制定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年对策。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我国政府于1992年8月提出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其中包括:实行持续发展战略,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1992年8月,中国政府制定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中国当代以及未来的选择。
3、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引进吸收国外资金、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公约,履行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和监控体系,防范污染转入、废物非法进口、有害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流失。
4、推广生态农业,坚持不懈地植树造林,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6)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环境科学研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7)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8)加强环境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9)健全环境法规,强化环境管理。
1、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2、减少用水浪费:使用节水设备,避免长时间放水和漏水现象。节约能源:关灯、关电器、使用节能设备,合理使用空调和暖气等。减少垃圾:推行垃圾分类和回收再利用,尽量避免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使用公共交通: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或步行出行,减少个人车辆的使用。
3、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有哪些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化.这样不仅能减少环卫工人的工作量,还能更好地起到废物利用,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买菜时,少用塑料袋,尽量用竹篮子。用笔尽量用可换芯的,减少圆珠笔外壳的浪费与垃圾量.外出吃饭尽量不用一次性饭盒和筷子。
4、法律分析:法律手段。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就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执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色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经济手段。
1、法律分析: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首先是使用低杂质的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改革生产工艺或更新设备,研究和开发无公害、少污染的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品,减少单位产出的废弃物排出量。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对消耗高、效益低、污染重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调整措施。
2、我国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已经认识到必须采取综合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积极推广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环境治理从末端处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的转变。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环境和经济双赢。 在污染处理环节加强市场化改革,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3、针对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城市污染等,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例如,在工业领域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在农业领域推广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在城市领域加强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等,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4、发展清洁生产:工业方面推广闭路循环、无毒工艺,控制“三废”排放;农业生产中加强污灌管理,控制化肥农药使用。 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降低大气污染引起的土壤污染,增强土壤自净能力。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主要的环境管制措施有强化环境管理政策,谁污染谁治理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等。强化环境管理政策 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外部性无法通过私人市场进行协调而得以解决。解决外部性问题需要依靠政府的作用。
2、其主要措施有:对超过排放标准向大气、水体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专门用于防治污染;对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 强化环境管理政策 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外部性无法通过私人市场进行协调而得以解决。解决外部性问题需要依靠 *** 的作用。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 其主要措施是: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和地方的中长期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4、其主要措施有: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及国家和地方监测网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重要城市实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5、其主要措施有: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及国家和地方监测网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重要城市实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